Tuesday, November 20, 2007

陈水扁总统败诉名誉官司判赔1毛钱!


台湾雅虎新闻

「柔性政變」二審宣判 陳總統敗訴



2004年陳水扁總統暗指,連戰、宋楚瑜320後發動「柔性政變」,遭連宋控告妨害名譽,今天二審宣判,法院駁回陳水扁總統的上訴,維持一審原判,也就是陳水扁總統敗訴,必須給付1元賠償金,並在全國三大報刊登半版道歉啟事。




本人挑出这则政治新闻,不是为了干涉台湾的事。我是特地拿了让人跟新加坡李光耀老狗贼的诽谤官司比较一下。相比之下大家就容易了解什么是正常的名誉官司,什么是恶毒贪心的霸权仗权欺民;压榨;勒索,和亵渎司法。

台湾法院判陈水扁总统赔偿连战先生;宋楚瑜先生各一元台币。这等于总共大约是新币一毛钱。

老狗贼李光耀永远都是告反对党离谱的天价勒索,永远是妄想滥用破产去消灭对手。

基本上这只是小流氓得势掌权之後滥用权势的丑行丑态。是戏剧里的小人面目。

相比之下,面目就更清楚了。

:-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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