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大选后李光耀吴作栋狼狈下台,林廷与叶叔(双语)笑谈争辩今后新加坡的道路(录像)
5月14日公布李光耀吴作栋下台。我们本来要在5月15日立刻录制这个政治话题。无奈林廷眼鼻感冒严重,延迟到5月16日才录制成。这个视频原本是政治漫谈,不料演变成两个不同观点的剧烈辩论。我想对观众应该是更精彩有趣的。;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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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现在才想出来的简单现实举例,加以补充:
林廷先生曾经当电影导演。我其实应该拿一部电影的制作来举例,这样大家最容易明了。
我们选民可以比喻成电影观众;或者出资金拍电影的股东们。
总理是导演或者制片(director or producer)。国家大计划是剧本。
我们纳税就好比成出资金拍电影,或者卖戏票看电影一样。
内阁部长名单就是演员名单。
现在大选提论政纲就好像在介绍新影片的剧本一样。
投票表决,也就是等于批准制作计划了。
制作人/导演,必需介绍剧本内容;演员名单;制作费预算案。要求投资的股东批准动用资金去照计划进行制 作。
总理必需介绍自己政党的政纲内容;内阁部长名单;国家预算案。要求选民投票批准一切的预算和计划,和委任部 长。
现在大选前,所介绍的计划版本;和主要演员名单;已经被议定批准正议决案了之后。怎么可以不经过重新批准就 随意乱更改的?
现在电影制作人用了A版本的剧本和X演员名单,来要求批准,已经被批准了之后,他没有依照所批准的A版剧本 和X演员名单来进行制作。而是随意改变成了B版本的剧本,用Y版本的演员名单来演出!
这样不是欺骗股东吗?很严重的!是刑事罪!
我们明明是批准了用成龙主演武打动作片的预算案,他制作人自己彻底更改了,用童星演喜剧片,用掉了我们股东 的资金!浪费了我们电影院的放映时间!这样可以不追究责任吗?
根本当我们股东/观众是傻瓜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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